第(1/3)页 那黑影不是别的,正是之前袭击孙来喜的那只猞猁,它竟然没有离开,还留在了这里,正低着头,啃食着死去没多久的大黄狗。 孙来喜之前折返回来收拾东西时,虽说把斧头、钦刀、绳子都带走了,可对死去的大黄狗却没顾得上过问。 毕竟他和大哥身上都带着伤,寒风刺骨,抓紧时间下山处理伤口、找大夫诊治,才是最首要的事情,哪里还有心思管一条死狗。 按山里人的规矩,自己养的狗若是意外死亡,大多会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,毕竟是陪着自己上山、看家护院的伙伴,没人会忍心让它曝尸荒野。 可眼下是寒冬腊月,地上积着厚厚的积雪,底下的土地冻得像钢铁一般坚硬,别说挖坑了,就算用斧头劈,也只能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。 虽说刚才那圈篝火底下,土地被火苗烤得稍微软化了一些,可他们手上只有斧头和钦刀,想要挖一个能埋下大黄的坑,没有一两个小时根本办不到。 所以孙来喜只能狠下心,把大黄遗弃在这里,转身跟着孙兴旺、孙来福匆匆下山,只求能尽快处理好身上的伤口,避免感染。 而那只猞猁,虽说之前被孙来喜砍中了大腿根,可经过这一阵子的喘息,伤口已经不再流血,表面也渐渐结了疤,只是走路依旧有些跛。 它从山林深处下来时,很快就闻到了这边浓郁的血腥气味,顺着气味一路找来,便发现了地上这只还带着些许温热的死狗。 对于受伤的猞猁来说,这无疑是一顿送上门的美餐,正好能弥补受伤带来的营养缺失,于是便停住脚步,低头啃食起来。 牛大壮前些日子一门心思扑在猎杀黑瞎子上,压根没顾得上这只袭击孙来喜的猞猁,可如今既然碰巧遇上了,他自然不会轻易放过。 猞猁皮虽说不如熊皮值钱,却也能卖上几十块钱,而且猞猁肉也能吃,算是一笔意外之财。 他立刻采取蹲卧射击的姿势,双腿弯曲跪在雪地上,稳稳托住步枪,打开保险,将枪托紧紧贴在脸颊上,深吸一口气,目光紧紧锁定雪地上啃食的猞猁,凝神望去。 瞬间,他又进入了之前猎杀黑瞎子时的射击状态,视线中的猞猁快速放大,它身上的绒毛、腿上的伤疤,甚至啃食时晃动的脑袋,都看得一清二楚。 牛大壮缓缓调整呼吸,让心跳趋于平稳,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,一点点慢慢勾动,就等着找准最佳时机,一枪命中要害。 可就在这时,牛大壮忽然听到“砰”的一声枪响,突兀地打破了山林的寂静。 这意外的枪声让他身子猛地一颤,手指下意识地用力,直接勾动了扳机。 “砰”的一声,他手中步枪里的子弹也被发射了出去。 只不过因为突然受惊,牛大壮的手微微哆嗦了一下,枪口也跟着向上晃动了不少,那颗子弹瞬间偏离了目标,不知道飞到了山林深处的哪个角落。 连续两声枪响,间隔不过一秒左右,若是不仔细分辨,几乎能听成是一声枪响。 当第一声枪声响起来的时候,正在低头啃食大黄尸体的猞猁瞬间寒毛倒竖,警觉性拉满。 猛地往前一窜,身形灵活得像一道黑影,几下子就钻进了旁边的密林之中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 这就是猞猁最难打的原因,它体型小巧,动作敏捷,警惕性又极高。 稍有风吹草动,就能立刻从猎人的眼前消失,连一点踪迹都不留。 牛大壮眯着眼睛望去,只见猞猁刚才停留的地方,雪地上激起了一些雪花碎屑,显然是刚才那声枪响的主人,子弹没有击中猞猁,打在了雪地上。 第(1/3)页